別讓我走 / Mark Romanek

如果有樣東西,
有四肢軀幹有相似於我們的形體 它算不算人?
再加上跳動的心臟和會思考的大腦 那又算不算人?
再加上會哭會笑會愛會忌妒的情緒 那又算不算人?
如果算 那可以給他活下去的權利嗎?

(寫完上面那段話後,
突然覺得更適合用在觀影片單的下部片: 黑色維納斯…)

假想科技日新月異, 複製人已經是百分百可行的技術;
於是社會上存在著一群複製人,
他們統一在寄宿學校裡接受良好的教育, 吃營養均衡的食物,
生活衣食無缺 不用工作也可以享有不錯的生活條件…
喔不我弄錯了, 應該說他們從出生就被賦予一項終生事業:
以自己的身體 無條件且義務性的提供任何形式的器官捐贈.

理所當然的捐贈包含心臟 包含大腦, 他們從沒有拒絕的權利;
但明明他們也是和我們一樣 會哭會笑會愛會忌妒的人;
只因為他們是複製人,
只因為他們不是精子卵子結合而誕生.

當學長帶著主角們去看Ruth的原型(複製人的本體)時,
Ruth看到他的原型穿著制服過著一般上班族的生活的時候,
她不平的 歇斯底里的吼著:
“這不是我的原型! 我們的原型一定是流浪漢 煙鬼之類的可憐蟲!”
沒有了生存權 也沒有了選擇人生的自由之後,
他只剩這樣的詛咒 來說服自己其實過的還不錯.

像是天生的殘障, 註定失去某些正常與平凡.

所以當Ruth死於第四次捐贈的時候,
沒有死亡證明 也沒有搶救 更沒有縫合,
醫生不疾不徐的脫下手術衣, 留下手術台上Ruth的殘骸;
鏡頭再怎麼的拉遠 心電圖的嗶聲仍舊冷血的綿延,
像是不會停下的.

“問世” 或許比”誕生”更適合他們.

這部片提醒了我們 多數人終究會習慣這樣的殘忍.
原來在職業器官捐贈人的制度之下,
還是有不少人為了複製人的權益而奔走,
卻怎麼也撼動不了這個制度:
所有的病人 衰老者 甚至是天生殘疾的人,
都有機會靠著器官捐贈走回健康無病痛的人生,
就因為誰也不知道自己會不會明天就生病,
所以誰也不肯放棄這個利己的制度.

在法國大革命中倡導人權的盧梭,
說殖民地上的黑人只是半個人,
所以他們不適用人權.

人們遺憾遺憾, 然後僅止於此,
所以我優雅的生活 留下殘破不全的你.
一切就像水往低處流的真理 如此冠冕堂皇的發生.

電影最後 失去摯愛的女主角,
看著小時候的寄宿學校的原址已經空無一物,
不能決定人生的終點 卻擁有愛與被愛的意志和自由,
在成長過程中像一般人一樣揮霍著愛與恨 微笑和心碎;
想著想著 又掉了一次眼淚.

在這個捐贈制度下,
他的反應就像水往低處流的真理 如此理所當然的發生.

發布於︰ 於 12/30/2011 在 11:48 下午  發表迴響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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